乐教政〔2018〕49号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设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意见》(乐教政〔2010〕16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作用,整合优质师资,打造骨干教师队伍,推进乐清市“大干教育”和教育事业科学和谐、优质均衡发展,市教育局批准王昌同志等17位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设立乐清市第二轮第三批名师工作室(参见乐教政〔2018〕48号文件),按计划招收工作室学员,本批工作室学员培养周期为两年。 各名师工作室在本周期内均承担5-10名骨干教师培养任务(本校教师不超过三分之一,必须有农村学校教师)。申报参加名校长工作室学员必须是市、县两级学科骨干教师中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校级后备干部等;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学员必须是市、县两级 “三坛”或市县两级学科骨干教师,乐清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乐清市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在本学科领域特别优秀的可破格申报。 申报工作室学员由学校统一推荐,经工作室负责人考核选拔,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并公布。 申报对象填写《乐清市名师工作室(第二轮第三批)学员申报表》(见附件1),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与荣誉证书、主要教科研成果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做成PDF格式文件(一份),以教师姓名命名。学校汇总并填写《乐清市第二轮第三批名师工作室学员汇总表》(见附件2 Excel格式) ,于8月27日前打包压缩文件并以“学校名称”命名,电子稿发送至乐清市名师建设工作办公室邮箱:yqsmsb@126.com。联系人:陈峻,联系电话:62550261。 附件:1.乐清市名师工作室(第二轮第三批)学员申报表 2.乐清市第二轮第三批名师工作室学员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教政〔2018〕49号附件1:乐清市名师工作室(第二轮第三批)学员申报表.doc
乐教政〔2018〕49号附件2:乐清市第二轮第三批名师工作室学员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