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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上报享受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补贴人员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5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字体:[ ]

各乡镇(街道)社管办(社工办):

为认真贯彻《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激发广大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热情,推动基层一线社会工作实务,经研究,现拟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补贴。请各乡镇(街道)按照规定条件,认真审核并上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除外的);

(二)2017年之前取得各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三)2017年度个人社会工作实务业绩经本乡镇(街道)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申报程序

(一)本人填写《享受2017年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补贴人员申报表》(附表1),并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复印件;

(二)申报人所在社区出具申报意见后上报乡镇(街道)社管办(社工办);

(三)由乡镇(街道)社管办(社工办)在对人员条件资格进行确认的基础上,根据每人开展专业活动和服务情况,分别作出2017年度社会工作实务业绩等次评定(共分为不合格和合格两个等次),将合格人员名单汇总(附表2)后统一张贴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作出初审意见,并将上述材料和张贴表(或影印件)于2018年8月24日前一起上报市民政局。

三、相关要求

发放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补贴,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街道)社管办(社工办)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乐清市“三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切实履行初审和申报职能,依法依规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实务业绩评定、公示和上报工作,严禁违规上报,确保真实准确。市民政局将对申报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对虚报、谎报的一律取消补贴。

四、联系方式

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综合科(A211),宋灵芝,电话:61880230,短号:668012。

 

附件:1.享受2017年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补贴人员申报表

2.享受2017年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补贴人员名单汇总表

 

 

    乐清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印发

乐民社〔2018〕158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补贴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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